估计很多代理不懂地主和佃户的关系,要不小编给大家普及下?
一般来说只有地主才有比较多的地,佃户只能从地主家租地,而皇粮国税、当差徭役、土地投资以及官府的其他捐款派粮等均由佃户负担,而打的粮食地主还要分走50%或60%,甚至遇到自然灾害等导致的欠收或绝收,地租也一样不予减免。
在古代,除了地主、佃户,还有种地者、长工、短工等角色。
种地者自己家吃住,到地主家干活,夏小麦二八分成,秋收是三七分(地主拿大头);长工则起早贪黑,累死累活,专门给地主家干脏活累活,一年到头也没多少工钱,勉强度日;至于短工,为了完成某项紧急的农业生产活动而雇佣的,活干完了结一点点工钱就地辞退。(像不像支付行业的支付公司、机构、一线代理、地推工)
为了持续剥削,地主还会给这些人方GLD,包括现钞GLD和实物GLD。
现钞GLD,月息3-4分,甚至有的本利对,借100还200,或者“驴打滚”,借100元,一年后还200元,两年后还400元,依此了推。
实物高利贷,比如春季借地主的粮食麦收后归还,还贷加30%-40%粮食,借100斤还130-140斤;至于冬季借粮,来年利息一般借一还二、还三。
遇有灾荒之年,利贷更重,因此借贷户不仅土地财产被剥削罄尽,妻子儿女也被夺去抵债,给地主当奴隶,人们称GLD是阎王债、要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