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4个月,首批拿到人民银行设立许可的一家金融控股公司完成筹建。
7月15日,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在北京举办成立大会。会上,中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朱鹤新表示,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中信金控将坚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筑牢安全发展屏障。
同时,中信金控将充分发挥中信集团改革“试验田”作用,在管理机制、业务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树立创新发展标杆,并聚焦经济社会需要,提供优质产品服务,为促进经济循环顺畅输送金融“活水”。
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推动金融控股公司规范发展,2020年9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人民银行也于同日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人民银行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依规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监管工作,并于今年3月17日发放了首批两张金融控股公司牌照。
业内专家表示,将非金融企业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是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的重要举措。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将金融股权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能够有效降低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对规范金融秩序、维护金融稳定和更好地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6月22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其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中信股份将向中信金控无偿划转合计持有的中信证券27.34亿股股份,占中信证券总股本的18.45%。中信金控将承继中信有限目前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
同日,中信银行亦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信有限将其持有的中信银行64.18%股份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以及面值为263.88亿元的中信银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中信金控将在划转完成后成为中信银行的控股股东。
不仅如此,本月11日,中信保诚人寿发布公告称,其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拟将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信金控。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持有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
事实上,中信集团和此前一同获批成立的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金控”)采取的是两种不同的设立模式。
中信集团采用在集团内部新设立金控公司,未来再将金融股权划转到金控公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内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板块的统一管控,适合实业和金融兼具的企业。
而北京金控集团属于地方金控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北京金控将采用集团整体设立的方式,金融牌照包括银行、证券、期货、征信等。这两种模式为未来金控牌照申请提供了范本。
从首批两家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获批开始,金融控股公司迎来持牌经营新阶段,未来,将会有更多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申请被受理和批准。
4月14日,在人民银行举行的2022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局长李斌表示,人民银行将持续推动具备设立情形的企业以申设金融控股公司为契机,摸清家底,推动金融与实业有效隔离,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实现对金融板块股权的集中管理。
“这有利于提升后续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监管的有效性,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形成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风险传染,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助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李斌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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