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两个月被忽悠三次POS押金!给韭菜留点根吧

 新闻资讯     |      2022-07-11 10:47

日前,半岛晨报报道一起新闻“假冒银行职员推销POS机 女子两个月遭遇三次”,新闻称市民徐女士两个月内遭遇三次套路,买了两台POS机。而这三次所谓银行职员都是假冒,目的是推销POS机。


事情经过:


今年5月,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小徐去过市民徐女士家里,本来是给她升级信用卡,但信用卡没升级成功,求她帮忙刷单激活POS机。徐女士之前在银行工作过,又因为丈夫是某公司法人,家里办过POS机,所以对这种帮忙并不抵触,以为是小徐行里任务,便答应了。她帮刷卡99元,激活了一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POS机。


6月初,徐女士接到陌生男子来电,自称是上次来的那个小徐,说是行里有任务,求她帮忙刷单,激活一台POS机,任务完成后,刷卡金立即返还,还送500元油卡一张。徐女士以为是小徐行里又有任务,便答应了。


随后该男子又说,他原来的电话和微信都不用了,人在外地出差,只能把POS机邮到徐女士家,加微信指导操作。6月7日,徐女士收到POS机后,根据该男子指导,刷卡499元,不过,任务完成后,刷卡金没有立即返还,油卡也没见踪影。


6月13日,感觉不对劲的徐女士通过微信联系了小徐,结果发现该男子并不是小徐,她被骗了。徐女士一气之下找到该男子,对方承认,他姓曹,是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沈阳的销售代理。499元是POS机押金,到期会退回徐女士账户,不过她要每月刷单5000元以上,连刷3个月才行。


6月中旬,再次有自称另一个银行工作人员的人上门推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POS机,被徐女士拒绝。


三次都是假冒银行职员?心有疑窦的徐女士再次联系小徐。小徐坦白,他确实不是银行职员,而是在某代办信用卡的金融机构工作。


以上就是徐女士两个月内接连三次相似的套路,导致徐女士家中增添了两台POS机,押金598元。


随后不久,徐女士联系上了半岛晨报的记者,记者电话联系了曹先生,他否认冒充银行职员,也否认采用销售话术引导徐女士误解。他说,扣取499元押金是行业规矩,不过,连续刷单3个月,每月刷单5000元以上才能退是误解,即使徐女士不再使用该机器,押金也会在 3 个月内退回。


值得注意的是,这位曹先生补充道客户信息会在业务公司间转卖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多地案发被抓


湖北警方


今年5月份,湖北监利警方公布一起案件,据了解监利市公安局容城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称遭到“精准电话营销骚扰”,民警立即对此事展开深入调查。


在掌握切确的信息后,5月12日下午,监利市公安局容城派出所对夏某及其犯罪团伙进行了抓捕,缴获公民个人信息4万条。


经查,2022年1月,夏某在监利市容城镇某处二楼租赁了店铺,开设“专业POS机运营中心”,随后招聘业务人员以打电话的方式推销POS机。为牟取更多利益,夏某从抖音上一陌生男子手中以每条0.15元的价格购买大量包含姓名、手机号、手机归属地、使用POS机品牌等内容的公民信息,用于其公司业务员开展POS机推广销售。


目前,夏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大庆警方


今年3月份,大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就打掉了一个冒充“客服”骗取POS机用户“升级服务费”的大型本地电信诈骗团伙,涉案金额达到了200万元,75名人员被当场抓获。


经核查,该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披着软件开发公司的外衣,通过非法购买获得外省市POS机使用者的公民信息,组织公司70余人伪装成“银联售后工作人员”,使用话术与POS机使用者电话联系,编造对方手里的机器需要升级,银联为其免费更换新机器的虚假理由,征得对方同意后,该公司将廉价POS机邮寄给使用者,并让其下载APP进行激活。当使用者激活POS机刷卡消费时,该公司“业务员”告知使用者首笔刷卡需扣其298元“升级服务费”,承诺按月返还。当受害人刷卡支付后,该公司便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多数POS机使用者因为受骗金额较少,不了了之。


目前,专案组正在进一步清查该公司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来源,核实被骗资金去向。


银川警方


2021年11月29日,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于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案件信息显示,该网安大队针对群众反响强烈的“精准电话营销骚扰”行为广泛搜集情报线索。经依法侦查后发现,2021年7月开始,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以每条0.6元的价格,向其微信好友李某某购买大量包含姓名、手机号、手机归属地、使用POS机品牌等内容的公民信息,用于其公司业务员开展POS机推广销售。


2021年11月22日,网安大队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缴获公民个人信息14523条,犯罪嫌疑人陈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已被金凤区公安分局依法取保候审。


从上述新闻可以看到,这位徐女士的信息在POS业内至少也被转卖了2次以上了,而这些公司明显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2021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正式实施,个人信息的保护有了法律的“安全锁”。对于网销、电销POS等行为来说,摊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名,显然要比违反收单机构、央行等规定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