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商银行多地分行因多项违规问题被当地人行重罚,合计被罚款超过1700万元。
工行重庆市分行罚款604.6万元
6月17日,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公布行政处罚书【渝银罚〔2022〕19号】显示,因多项违规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4.6万元;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钟雪静、芦雪、赖勤俭、胡瀚等也被作出相应处罚。
工行重庆市分行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超过期限或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撤销等资料;
2、存在占压财政资金行为;
3、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
4、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6、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漏报投诉数据;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
因对工行重庆市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钟雪静被处罚款5万元。
因对工行重庆市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芦雪被处罚款3.5万元。
因对工行重庆市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赖勤俭,被处罚款6万元。
因对工行重庆市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义务负有责任,时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胡瀚,被处罚款6万元。
工行吉林省分行罚款506.16万元
同在6月17日,人行长春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工行吉林省分行因5项违规问题,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6.16万元。同时10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
工行吉林省分行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占压财政资金;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
因对工行吉林省分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马龙(时任工行长春二道支行对公客户营销部经理)、刘蕾(时任工行长春南广场支行对公客户营销部经理);王景旭(时任工行长春二道支行客户经理)、李充(时任工行长春南广场支行客户经理);分别被罚0.8万元。
吴哲(时任工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个人信贷部副经理)、杨冬光(时任工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对公客户营销部经理);陈晓华(时任工行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客户经理)、王文峰(时任工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客户经理);分别被罚0.4万元。
徐颖慧(时任工行吉林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明鉴(时任工行延边分行副行长)对工行吉林省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275万元、1.75万元。
工行安徽省分行罚款61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