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39万被判刑三年半,坐完牢还得继续还

 新闻资讯     |      2022-06-06 10:11

男子透支了信用卡,未还金额39万元,被法院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判决


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对万某,涉嫌恶意透支性信用卡诈骗罪,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万某恶意透支信用卡,未归还本金共计398162.23元,构成信用卡债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同时责令退赔尚未归还的本金及利息。


也就是说,坐完牢,还得继续还欠款。





基本案情


被告人万某拥有一张某银行的白金信用卡,多次消费欠款。


2014年4月1日,银行工作人员将还款催告函送至万某手中,万某在催告函上签字,并承诺20天内还款10万元。


万某于2014年4月份还款3万元后就没再还款。2014年12月17日,银行向万某发出还款催告函,万某签收并承诺“本周先还1万元,本月25号还清20万元”。


但随后万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并不断更换手机号码,避免银行的催收款。


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的起点是5万元人民币,只要透支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即可构成犯罪,根据规定,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万某涉及未还金额39万,并且事后银行进行了有效的催收。透支金额和托收程序没有问题,但如何确定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是一个关键问题。


在本案中,万某构成信用卡欺诈的一个关键要素,是其透支后变换手机号码,以避免银行催收,这导致法院判定,其“非法拥有目的”。





被法院判处刑罚后,欠的钱要还吗?


部分人认为,持卡人已经受过刑事处罚了,欠的钱,就可以不用还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本案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除了判处刑罚外,还同时责令万某退赔银行本金398162.23元及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


本案中万某的行为构成犯罪,是因为其存在为逃避银行催收而更换手机号码的行为。因此我们大家进行一定要以此为警醒!尽量跟银行保持联系和沟通。


温馨提示:随着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风控逐步趋严,以贷养贷的难度也不断上升,如有朋友还在紧绷资金链过活,一定要把控风险,不然碰到封卡资金链一断就BBQ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