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多地支行发布了最新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多家银行因违规被罚。
杭州银行被罚580万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消息,杭州银行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处罚款58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杭州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事实为: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3、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另外,时任杭州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杨慧莉,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罚款10万元。
时任杭州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阮荣军,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罚款6.5万元。
时任杭州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桂青峰,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杭州银行是一家成立于1996年9月的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中国银行被罚248万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琼银罚决字〔2022〕1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备案、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期限备案。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对其警告,并处罚款248万元。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应对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开户申请书填写的事项齐全,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将存款人的开户申请书、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银行审核意见等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经其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民生银行被罚68.5万
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因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等三项案由被处以警告并罚款68.5万元。
具体违法违规情况如下:
1.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
3.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
王武臣,时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索菲亚支行(现哈西支行)行长,对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1.5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哈银罚【2022】15-17号罚单显示,民生银行在哈尔滨的多家支行一同被罚。
民生银行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因违反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和违反账户管理相关规定;警告,并处罚款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