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买后付”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模式可以说是消金领域的重大创新,借助移动支付的普及,它大大提升了基本信贷服务的覆盖面。另一方面,信贷普惠后带来的服务适当性、理性借贷考量,也成了近来社会面普遍关注的问题。
金融服务稳步发展,以及兼顾社会伦理的考量,是互联网消费信贷接下来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北京大学数字金融中心首次打开了互联网消费信贷的“黑箱”,对110万笔交易订单进行实证研究,于日前完成了《移动支付与中国信用体系建设》论文。
关于理性信贷的尺度正在悄然改变
在中国繁荣的移动支付市场上,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美团月付等等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以门槛更低、授信额度更小等特点,服务数以亿计客群,整体的信贷规模也不断扩大。
当事物的规模越大,所面对的服务客群就更多样和复杂。尤其是社会环境剧烈变化下,需要重新看待金融服务的获得率和适当性。2015-2018年互联网消费信贷的快速上升期,也是中国消费市场增速强劲的时期。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加上疫情的影响,消费市场面临着下行压力。当用户整体收入确定性变弱,信贷管理要求自然更严。
此外,在任何信贷相关领域,风险问题历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比如在产品使用逻辑相似的信用卡领域,不良率指标通常都会成为新闻的标题。
综上,用户层面关于理性信贷尺度正在悄然改变。
需要指出的是,理性信贷也应该是包括银行机构、消金公司在内的整个消费信贷业态的课题。只是互联网消费信贷模式因其创新性、下沉性、广泛性,导致相关主体往往更受关注。
互联网消费信贷用户仍在理性范畴
一些新闻报告关注了互联网消费信贷与风险的个别案例,并引发过一些负面争议,但仍缺乏来自于大数据的客观分析。而在110万笔交易订单的实证研究基础上,北大数字金融中心的结论认为互联网消费信贷用户群体总体上具有一定程度的使用理性。
根据多数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设置的还款规则,若在还款日前结清上个账单周期积累的余额,则整个账单不会生息。反之,当消费者选择以最低、分期等方式还款,未结清的账单部分将产生利息。
对消费者而言,未生息的支用额为其提供了短期的流动性支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这部分满足消费需求但不生息的信贷,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有息借贷。
当生息信贷发生时,或意味着消费者有无法结清周期账单的压力,需支付利息以换取偿还债务的时间。对此部分金额所占比例等情况进行拆解,是了解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适当性的关键。
在北大数字金融中心此次的研究样本里,约有近七成用户使用互网联消费信贷产品时未产生利息,该比例甚至高于传统信用卡。从金额来看,用户的未生息支用额占其总支用额的比例为71%。
简单来理解,大部分用户没有为互联网消费信贷额外付费,对他们而言此类产品是众多支付选项之一,侧重点在工具属性而非信贷属性。
研究还得出了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生息额度和使用率动态变化关系。在线下消费场景,当用户生息额每上升1%,其使用概率下降1%;生息额占比每上升10%,使用概率减少2%。线上场景与线下场景在量级有微小差别,但在显著性和符号方向上保持一致。
也就是说,当生息额度占比较低时,消费者对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的使用概率微微上升,符合流动性约束假说。当生息额占比上升,使用概率将大幅度下降。
当然,互联网消费信贷仍在不断发展,社会环境变化也会持续。在用户差异化严重的中国市场,债务风险仍须时刻警惕。相关市场主体应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关心个体信贷的健康程度,有必要把倡导理性借贷作为核心KPI之一。
不忽视互联网消费信贷两个积极意义
除了对理性信贷的论述,北大数字金融中心的此次研究还得出了另外两个结论。
首先,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目前已成为信用卡、银行活期、第三方电子零钱等支付方式的重要补充。随其接入征信,将有助于改善征信体系覆盖不足的局面。
研究将使用互联网消费信贷的消费者分为拓展型(仅可使用互联网消费信贷)和重叠型(可同时使用互联网消费信贷和信用卡)两类。对前者来说,互联网消费信贷在日常小额高频的消费场景中促进了新的信用信息累积;于后者而言,相关数据也可补充信用足迹的完整性。
其次,由于互联网消费信贷市场主体在流量、数据和科技等方面往往具有相对优势,业务可触达未被传统金融机构充分服务的长尾用户群体。
研究显示,使用互联网消费信贷的订单占比在以四个维度(城乡、一二线V.S三线及以下、东西部、南北方)衡量下的“下沉”地区均高于“非下沉”地区。从这个角度来看,互联网消费信贷提高了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或者说具备较明显的普惠特征。
这两点在市场、监管等领域此前均有相关讨论,此处不再罗列研究中的详细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于近日召开货币信贷形势分析会议,要求推出增量政策措施、引导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增强信贷总量增长、加快对接信贷新需求等。在此宏观背景下,微观层面的互联网消费信贷的效率优势,或许会再次体现。毕竟市场上依旧有大量因缺少信用证明而无法获得充足信贷支持的群体,比如新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