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付通母公司被摘牌退市!

 新闻资讯     |      2022-05-25 09:37



5月23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


公告称腾邦国际因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4月27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1.49亿元、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3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31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另外深交所要求腾邦国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5月24日,腾邦国际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



该公告还表示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2年5月31日,退市整理期为十 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 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除了腾邦国际股票终止上市已确定,另外其全资子公司腾付通的支付牌照续展历程也颇为波折。


此前,腾邦国际旗下腾付通因前者的重整事宜而推迟了支付牌照续展工作。腾付通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也就是支付牌照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向人民银行提出了中止《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审查工作申请。


据悉,因腾付通公司控股股东腾邦国际公司在开展重整事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人民银行于2021年12月21日决定中止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且有正当理由的。 


但目前腾邦国际重整计划的破灭,腾付通的支付牌照续展已经不容乐观了。


就在上个月26日,腾付通向其代理商发布《通知书》称,正逐步清理相关存量业务,为避免相关后续风险,通知代理商将合作商户平稳、有序迁移至其他第三方支付通道,依法、合规处理好商户押金退还问题,向商户收回POS机并交还腾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