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蚂蚁花呗非法套现的案件,11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15万至50万不等的罚金。
2015年至2019年期间,陈某等11人从互联网上了解到,利用电商平台消费信用额度进行套现的方法和操作流程,遂先后独立或者加入多个专门从事非法套现的QQ群实施犯罪活动。
其中,陈某注册公司、申请企业支付宝账户,利用花呗非法套现1.065亿余元;方某甲、方某乙采取前述方式,发展白某等6人为其下级代理,非法套现7333万余元;黄某、冯某借用他人企业支付宝账户,非法套现7434万余元。据统计,11人合计非法套现2亿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等11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