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央行在公众留言中回应网友“收款码做零费率合规吗?”的提问。
网友留言内容:
西藏这边建设银行,邮政银行给商户做零费率的收款码不违反规定吗,前段时间不是有个公司做零费率说不符合规定被处罚了吗?说是扰乱金融市场,现在银行这样做是可以的嘛?
央行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第一条第五款的规定“收单环节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现行的政府指导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故收单机构与商户自主协商确定费率。感谢您对人民银行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PS:(发改价格〔2016〕557号)文件即“96费改”的政策文件。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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